Ch.4 不然,你寫民意信箱吧
由於和解書未寫道有關泳池修繕事宜,保險公司也不會管這種兩造之間協調的事,所以我要自行處理、研究怎麼修是合理的。
說實在的,做這件事我自己也覺得很疲倦,不認為這是我該做的,我也要求泳池館長林先生要在和解書上加上修繕承諾,換來的是一句「我們的法務絕對不會允許這樣寫的」,真奇怪,合約就是兩方的共識,你不是也很想修繕泳池?那不就應該去爭取才對嗎?
這應該是你們的工作吧。
總之,簡扼的說明我的研究結論:
- 法律對泳池安全的規範極少,僅有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」有規範,其精神是讓身心障礙乃至於老人、行動不便的任何人皆能使用公共建築設施。
- 此游泳池從浴室地板應平整、緊急求救鈴未裝設、斜坡通道扶手未裝設、溼滑地面有斜坡且未標示…等地方,我認為大量違反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」。
- 地板雖未有法律規定,但經內政部與經濟部相關研究報告指出:目前使用的材質不適合泳池以及浴室使用。
- 浴室排水有問題,會積水,只要五個人同時洗澡浴室內外就會都是積水。這不用研究跟規範了吧!會害死人的!是常識吧!
- 除以上規定,每年還要依照公共運動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進行考核與整修。
打完這些真是覺得…我幹嘛搞自己研究成這樣啊?
詳細研究結果的篇幅有點長,但其實不影響故事,另外開一篇,有興趣再看看吧!
總之我就依照這些法源依據,繼續處理下去了~
已做立即性處理?
我沒主動去聯絡彰化縣政府,一邊了解什麼是“好”的游泳池,一邊等人家來催我進度。
有一天林先生打來了。
「詹先生,我有聽到保險公司那邊好像說你還有其他打算」林先生問到。
『是的,我認為說這份和解書沒有包含到修繕部分,想先瞭解縣政府這邊有沒有什麼修繕計畫』我反問。
「跟您報告一下,目前游泳池立即該做的補強措施都完成了,你應該也有看到吧,目前浴室有鋪止滑墊了,走廊那邊也有照你說的加裝扶手,其他部分我們也在討論要怎麼做比較好,才能用最少經費發揮最大效果,目前我們都有在處理了。」林先生回答道。
扶手的部分我超不懂,之前的確有提向他到無障礙法規的規定中應該在斜坡通道加上扶手,但那個走廊只有一半鋪設止滑墊,另一半根本沒人會走,因為斜坡超滑,有止滑墊的一側印象中本來就有扶手了,我完全不懂為何優先改善一個顯而易見到大家不會出事的地方。

而浴室鋪設的止滑墊,從發生意外以後就放在那,據我所知那一條大概 $3,000 塊吧,就鋪在那而已沒做任何固定,每次清場時,泳客還沒走,清潔人員就會把止滑墊捲起來沖水打掃,這樣每日來回磨損,真的有止滑效果?可以在洗澡泡沫水淹沒時保障人身安全?我很懷疑。

3 月的意外,討論到 9 月,已經 6 個月過去了,還在討論啊?
且保險公司與縣府堅持不在和解書上承諾修繕,林先生表示:「我們的法務不可能同意的。」
『我還是認為目前的作法遠遠不夠,至少你們要按照無障礙法規走吧,我也明白經費可能不是幾個月就會下來的,但我至少要獲得縣政府的承諾,就算不在和解書上也可以,只要是白紙黑字的承諾都可以。』我很肯定地回答。
中間又是一連串來回,林先生覺得喔我都做那麼多了你怎麼能不買單,我覺得啊你就真的沒做什麼啊我要怎麼買單。
「哎~詹先生,你這樣搞,我看啊一定要走調解流程了,這樣子你會很麻煩的」林先生將這件事上升到法律層級,某種層度這是想找我麻煩吧我想,要你為法律奔波不勝其擾而放棄權益。
為什麼我向你檢舉不符法規,你不解釋給我聽說服我,而要我上調解上法庭呢?
『那不然,林先生你簽給我如何』
當下我覺得很煩很累,有點灰心,想說好啊不然不要為難你,你給我承諾就好,我知道這一點效力都沒有,但最後沒做我就上網說你是沒信用的王八蛋就好。
「這個喔……我覺得我的主管不會讓我簽啦」林先生突然搬出上級來,扭捏地這樣說,我怎麼不知道公務員的私人契約會有所限制。
『要縣府簽給我也不行,要你承諾也不行,這樣我要怎麼簽那張和解書啊,這個行為叫負責喔?』我懊惱地問。
「現在的管理公司喬立達,老闆是我體院的學弟,我跟他們很熟的啦,而且他們也很專業會處理好的,詹先生你就相信我吧!」林先生再度搬出相信我之術。
『再請你幫我研究一下,怎麼做可以達到我們雙方的要求吧』我回應。
我們結束對話,心裡想著「幹我只是要拿回我的醫藥費,怎麼那麼麻煩」。
不然,你去寫民意信箱
過了幾天,林先生又打來了。
「詹先生,我們討論後,覺得說你可以寫民意信箱,就到縣政府的網站上去,這樣子我們就可以正式的回應您的需求,應該就有達到你要的白紙黑字吧!」林先生提議。
『民意信箱喔?那真的有用嗎?』我有點懷疑,那個不是都騙人的嗎?
「放心啦,投過去後都會有案號追蹤,也都會有人看過一定要處理的」林先生這樣說。
「但你不要今天發喔,下禮拜一再發」林先生補了這句話,這一天應該是週四或週五。
『為什麼啊?因為會卡到連假嗎』我問。
「對你說對了,我們一定要在五天內回覆,所以請你下週一在發」林先生有點興奮的回覆,感覺有點好笑、或者可笑,我要檢舉還要配合你的時間啊。
於是我下個週四下班前送信過去。
一封大概 2300 字的文,放在文後可以自己看,不是我在說真是文情並茂。
文內整理起來,大概是以下改善事項
- 改善積水問題
- 要求場館符合無障礙法規以及盡到良善管理人責任,至少提到這些
- 浴室內扶手
- 求助鈴
- 坡道處理(防滑部分)
- 地板防滑條(不該用移動式防滑墊)
- 檢討意外管理制度
- 意外當下,檢傷、緊急處理、陪同就醫,都是可以檢討的部分
- 保險與後續協助,應該要之後提供書面資料,而不是人還在醫院就一通電話來,之後也沒文件參考
- 賠償制度不透明、保險公司與縣政府都不願意留下書面紀錄,相當沒保障
- 定期員工訓練,讓螺絲不要鬆掉,保持專業度
- 管理人員不該有「十年間也才發生三次」這種輕忽苟且的觀念
- 管理方必須要有無障礙建築的觀念,這裡老人很多,你也會有行動不便的一天
- 泳池是讓人健康的設施,不該因為任何人行動不便就不被照顧到
結局可能跟各位猜的也差不多:縣府回應超級敷衍!。
第一次回覆,有講跟沒講一樣
第一次回覆由教育處回覆,是意外當下的管理單位,內容大致是:
- 止滑措施當下就有立即改善(也就是鋪那一條 $3,000 的止滑墊)
- 斜坡扶手 6 月做好了,緊急求救鈴 11 月底會做好
- 積水問題已經請廠商處理報價,且廠商會定期清排水孔
- 地板問題已經請廠商研議如何處理
- 會制定意外 SOP
- 其他事情請打電話到游泳池找廠商
老實講,我覺得有說跟沒說一樣,並沒有給我太多新的承諾,只多一個緊急求救鈴。
地板應該是最貴且最重要的,研議了半年還在研議,這段時間任何人受傷都該算在你們頭上?
我繼續在系統回問:「很久之前就說正在研議處理方式?都過這麼久了討論到哪了呢?」
第二次回覆,直接不演了
第二次就是簡短的回覆,由環保局,也就是焚化爐的上頭,現在的管理單位回覆。
大意是:
- 我都照你說的做了
- 地板有止滑墊(沒提到要做任何改善)
- 有事請洽外包廠商
隔天我到現場看,依舊跟三月的情況一模一樣!!!
以下是 11/16 去拍的照片:

說有做緊急求救鈴,找來找去都沒看到!
過幾天還跟我說,原本就有緊急求救鈴啦!是下圖這個!

哇太酷炫了吧!!!!在這麼神秘的位置怕人按啊!!!
法規規定至少要做兩個,一高一低,且要讓人在緊急狀態可以按到
這完全不符合規定,到底當初泳池完工是怎麼驗收的???場館年度考核又是怎麼過的???
(求救鈴的故事下一篇還會繼續)
止滑墊就是那個一條 $3000 的,而且只鋪一條!整個淋浴間那麼大你只放一條到底是什麼意思!走到其他地方滑倒都活該啊???
什麼事都找外包廠商(喬力達休閒管理),但這點我也向喬力達證實了,你們明明只跟人家簽勞務合約!
工作只是顧場地,沒有要做到硬體設備修繕,想凹誰!
我真的是浪費時間做了無謂的文字來回!
於是我直接在意見回饋用了:“回覆虛假”、“毫無作為”、“說謊”(也將此意見回饋放在文末)
這些很重的字,但看起來,縣府完全沒看到。
畢竟系統設計嘛~我知,這些不列在 KPI 的,反正滿意度都 0 分了,不會更差:)
之後就無法再回覆了。
這套民意信箱系統只允許做兩次回覆,最後一次我抓狂回覆,完全沒人鳥我。
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。
那接下來怎麼做呢,我已經知道跟縣府溝通沒有用了,那理所當然要找縣府外的人囉
果然不要浪費時間去相信不敢寫下承諾的人呢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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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直接將信件內容放上來吧,來回很長,有興趣再看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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